而且是这样,就是很多作品在写作的时候你感觉到的还是应然性,即我想表现何种道德主题,于是我构建了某种具有清晰的主题结论的情节

但问题就是我为什么需要这个结论?真正好的东西是实然性的,你并不能从中学会【自助者天助之】【有志者事竟成】一类非常清晰的结论的道理,而是充满了道德冲突,人被悬置在某种状态而不是落地在某种状态,实然性里是没有结论的

这也是我的态度,因为很多人写作逻辑是现实中的戏剧事件——抽象到某个价值结论——再冲兑成写作情节

但这真的不是科学研究,抽象环节是可以省略和精简的

这并不是说我要像现实事件一样,在戏剧情节中保持冗余信息量,而是说情节要保持两个以上的价值观冲撞,或者满足多个剧情目的,以其信息过载,以其无法解决,来冲淡主题说教,从而模拟真实环境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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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kuwainai 对,我感觉写作应该是写人的,而不是某种概念,人应该是主体而不该是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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