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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和室友出门逛公园,看花,花开得很好,看着看着就想起去年春天我和她也在小区里看春花,又是三月了,去年我从三月中旬到六月初一步没出过小区门,每天下楼做核酸,做完核酸往回走时会偷偷多绕一段路去看小区里各式的花,那几个月的手机相册除了花就是每日饭菜以及我养的小萝卜头,很难说人的忘性到底是大还是小,解封以后我很少特意回想那段日子,又觉得之后的每个春天都将留存那个春天的影子。

非要说天赋的话,我相信我在做菜上有天赋,调料的取放,火候,菜品搭配,都有难以说出的独到技艺(臭不要脸),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做菜方式,每当其他人问你怎么知道该怎么怎么时,我都:i just know

看了眼我司招聘宣讲会,三个宣讲人两个都是我讨厌的(利益相关:鄙人一向性格娴静与人为善少有结仇我看不惯的必然是真傻逼),啧,就这还想出去招人呐?

我的邮件里最不可信的字眼是什么,是soon

离职的前辈年后请我和一些其他关系好的同事去她家里吃了饭,刚才单独约我周三吃午饭,开心,在前辈眼里我应该也是个蛮好的小朋友 :ablobcatattentionreverse:

周三妇女节放下午半天假,公司把上午也顺便安排成居家办公了,四舍五入直接放一天,已经和同事讲好去她家看猫了

同事知道我手里有个文章要写,用chatgpt搞了份发给我,但显示不完整
我:没关系,本来我也是打算自己写的,这是我专业领域的writing practice
同事:很厉害但是你有吓到我

很多朋友记住的细节我都没记住,但后来发现正是自己习以为常根本不会留心的细节才塑造了他人眼里的我们,而我们往往因为太默认为寻常而略过了

今天跟朋友聊,朋友又提起这件事:(转自去年十二月的微博)今晚和朋友聊天,朋友说我知道你会很认真工作但没想到会到这么投入的程度,我说除了因为在和很喜欢的人做很喜欢的事之外,可能还因为我有点不明显的好胜心。朋友哽了一下,慢慢说:我一直知道你好胜心重啊,大学里计算机考试之前我在路上遇到你,你说你要去图书馆做模拟题练习,我问你及格就行了为什么练那么多,你严肃地说因为不能给自己留任何退路,然后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我听了狂笑不止:我他妈当年真这么说啊?
朋友沉重点头:可把我给吓坏了。

和我关系很好的同事说她要考虑买婚房的事了,啊啊啊啊不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人生里对磨牙产生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是和一个朋友睡一张床是半夜她一边磨牙一边向我靠过来,我真的直接吓醒

压力就是一种捂紧了嘴也会从你夜晚的磨牙声里泄露出来的东西

之前和mentor聊天,他问我面对压力时如何处理,我说压力是没法主观意志去疏解的,只能把事情做好或者把准备做到最充分,这样才是面对压力的最好办法。虽然说一直也是这么做的,但感觉自己在为压力助纣为虐,给自己一些双倍的施压……想要把事情做好而产生压力,自己面对压力的方式是告诉自己去把事情做好……

对于生活里接触过的印度人的印象来源于一个小细节,印度朋友展示他的狗给我看,照片里狗站在堂皇富贵的建筑物前
我:is this a palace or something?
友:no this is just my house

总部两个神仙吵架把我cc了然后说let's hear what our specialist think about this.
我:i think i should probably die

目前一百四十多抽应付怪猎联动应该够了,接下来就攒到夏活,嗯

自己从事法律行业,已经养成了习惯在路过与法律沾边的社会话题时,先骂法律本身再骂法律从业者的习惯。法律从业者确实很多无能为力,但,骂骂也总是不冤的。

叠一些存档 

“强奸犯的女儿能否考公”是个将问题放在极端情境下讨论的范例,和在讨论是否应废除死刑时举例“如果有人杀你全家你希望他血债血偿吗”一样,是把问题本质引向极端,实际上只利用极端情境激发义愤而忽略对问题本质讨论的行为。民众很难在极端案例面前看见问题的全貌与其在整个结构上的具体位置,而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又容易仅着眼于问题本身而忽略法理与情本就不可能完全分离而对问题的讨论确实应当将可能有的极端情况纳入考虑。折中很难,但也不是做不到。就是费点力气。

我个人觉得没必要因“强奸犯女儿能否考公”来认定国人的刑罚观正义观是否妥帖,是否残暴,如前所述,在这样的极端案例中得到的反馈基本上人们对于“强奸+考公”的反馈,而不是“连坐在法律层面是否合理”的反馈。不是件让人绝望的事,人的情绪易受挑拨而忽略真正核心的问题是在每个人日常生活中都不断发生的事。

换个角度想,国民至今仍推崇较为原始血腥的以牙还牙连坐复仇也是目前现代化的文明的司法实践无法给他们信心无法使他们确信正义会得到伸张的体现。我大三的时候曾接触过一起家暴案,翻遍所有法律材料案例分析都无法给出真正行之有效的可能保护受害者不受威胁的办法,对方表示再这样下去会考虑同归于尽。在这样的情境下,是该指责受害者没有现代法律意识不够开化文明的么?当然不是。法律本身有其局限性,我国的司法实践更是雪上加霜,在指责民众不够理性文明之前,法律从业者应优先反思自己从事的体系与制度到底有没有给最广泛大众足够的选择文明、选择宽容、选择理性的机会。

从我的角度讲我不觉得人性是需要人去对之绝望或者满怀希冀的东西,是种存在,是种需要人去慢慢认识的存在,就像一块石头。人很难对一块石头绝望或满怀希冀,除非人自己寄托了不切实际的想法在上头。这石头可以好看也可以砸伤人可以切开观赏也可以去显微镜下分析成分。人性就是如此的存在。认识就可以了,绝望不必要,希冀不必要,这些情绪都是因别的东西产生的,比如你的期待、你从文艺创作中收获的看法。

一些时候我看见的对人性的褒贬以及由此而生的绝望/希望,都是人对“同类”产生的触景伤情,人对兽性/神性虽也时常大发感慨但不如对人性这么感时花溅泪。归根到底还是人从人性的感触上太容易看见一份共享的摇摇欲坠或者与有荣焉。都是人,为何要有分别?如果没有分别,那怎么可以?既然我都可以,为什么他不可以?既然他是如此,那我到底又是怎样?

连续三天做梦跟不同的男人有暧昧纠葛了,真就他妈春天来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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